一、消防器材配备及使用基本要求:
1、配备要求:每处不得少于2个,不得多于5个;间隔不大于20米。
2、灭火器的使用:
“一破”----破开灭火器的铅封;
“二拔”----拔出灭火器安全销;
“三对”----灭火器喷嘴对准火源根部;
“四压”----手压灭火器压把,使干粉喷出;
二、现场动火基本要求:
1、从事电、气焊切割作业,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和动火证;
2、凡是进行电、气焊作业的,必须先填用动火申请表,架子队长签字后,方可生效,否则不准进行作业;
3、动火审批表中必须注明施工单位、工程名称、用途、用火部位、看火人和灭火器材等内容,动火证当日有效,动火地点变换,要重新办理动火手续:
4、动火前,要清除附近易燃物;
5、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严禁动火。
三、施工现场防火要求:
1、木工作业区、加工区:
(1)作业人员严禁吸烟;
(2)配备足够的灭火器、保证有消防水源及设施;
(3)刨花和锯末要及时清理干净。
2、木料堆放区:
(1)作业人员严禁吸烟;
(2)木料集中区域设置防火架,临时堆放区域配备灭火器,保证有消防水源及设施;
(3)要有醒目的禁烟禁火标识。
3、电气焊作业区、作业点:
(1)电气焊操作人员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,严禁无证上岗;
(2)作业时氧气、乙炔瓶要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;
(3)严格执行“12211”制度
即1处电、气焊作业点点,2个灭火器,2名监护人员(一名管理人员、一名防护员),1个防火毯,1桶水。
(4)高处电气焊作业前,作业人员应先确认下部是否有易燃品或其他作业人员,并采取相应的使用防火毯和接火盆安全隔离措施,。
(5)电焊回路线严禁乱拉乱搭接,电焊导线与电焊机、焊钳连接应用螺铨或螺母,应拧紧,并避开可燃物;
(6)氧气瓶、乙炔瓶工作距离不小于5m,距明火作业间距不小于10m,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气罐。
4、防水施工区域:
(1)所使用的液化气罐罐体及安全阀必须经检验合格。
(2)作业点配备灭火器,防水施工操作人员保管。
(3)现场严禁集中存放大量液化气罐。
(4)作业区域严禁集中存放大量防水材料。
(5)严禁与电气焊同部位上下交叉同时作业。
